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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轨调查案例

东莞调查: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2022-10-20   点击次数:198 次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如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原则、合法分割原则等。关于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的问题,下面侦探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东莞市侦探公司 一、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1、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如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原则、合法分割原则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东莞出轨取证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二、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东莞侦探 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如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原则、合法分割原则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侦探社咨询专业侦探。